什么是推广联盟

推广联盟合作模式说明

1.推广联盟

美团联盟是联合广大媒体合作伙伴帮助美团网推广商品、扩大品牌知名度的合作平台。经美团网许可的任何个人或公司加入美团联盟后,获取相应广告链接进行投放,当用户完成有效购买行为时,联盟成员即可获取佣金。

2. 加盟条件

1). 推广渠道本身及广告不能包含任何违反国家法律的内容; 
2). 推广渠道本身及广告不能含有恶性代码及病毒,不能包含不健康的内容,如成人、性、色情、淫秽、赌博、暴力、反动、基于种族、宗教信仰、国籍、残疾、性倾向或年龄的歧视等等; 

3. 加盟流程

阅读协议后注册――>登录联盟账户――>获取广告代码――>投放广告――>按月获取收益

1). 详细阅读联盟协议,完全同意美团联盟协议内容,注册成为美团联盟会员。
2). 登陆美团联盟进入“获取代码”获取广告代码;
3). 复制广告代码至您的网站相应位置;
4). 每月6-31日通过联盟平台选择结算或保留本月和之前累计未结算佣金;

4. 佣金结算

1). 实际佣金计算方法

本地服务类订单的销售额在用户到店完成消费后认定为有效销售额,其有效销售额 = 销售额 - 非现金支付金额。

非本地服务类订单的销售额在成交后认定为有效销售额,其有效销售额 = 销售额 - 运费 - 非现金支付金额 。

非现金支付金额指使用充值卡、代金券、邀请返利支付的金额。

2). 佣金比率:按照用户类型区分返点比例,具体规则如下:

产品类目

返点

新用户

3.5%(大写:百分之三点五)

老用户

1.5%(大写:百分之一点五)

电影票

1%(大写:百分之一)

注:新用户:首次购买的用户

电影票作为独立品类计算佣金,其新购用户不重复参与其他品类新购用户佣金政策。

10元以下产品无佣金。

如果佣金结算规则发生变化,请以联盟公告中的最新通知为准;如果网站主存在任何问题,请与 union@meituan.com联系;

3).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美团联盟将不予计算并不予支付服务费 
a. 由于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意外关机、网络意外中断、美团网受到恶意攻击及磁盘意外损坏)而导致销售数据丢失。 

b. 返利网站返利推广。

但允许返利网站正常推广(按照正常cps结算给站长,站长不返给消费者返利的形式推广美团。 注:返利网站不返利的形式推广美团需要将返利网站的推广链接给到我们做报备。 如未作报备的返利网站按作弊渠道扣除佣金。另报备过的网站我们随时监控发现站长给消费者返利立即按作弊渠道扣除全部佣金。)

c. 电信弹窗类形式、以及劫持作弊类网站的推广。

4). 佣金的支付 
a. 美团网网站联盟会员应于美团网发布收益报表之日起5日内进行核对确认,如有异议,应于此期间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 。美团网定于每月5日向个人用户、企业用户以及佣金保留用户发送上一个自然月以及累计未支付佣金金额确认邮件。佣金确认无误,个人佣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结算。企业用户需根据邮件内容开具发票并提供相关材料,美团网将在收到企业用户开具的发票以及所需提供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企业用户结算佣金(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如未开具发票,则佣金将累计到下个结算周期一并结算(以此类推)
b. 每月的起结金额为人民币壹佰元整,如当月推广费不到壹佰元的,将累积到下一结算周期一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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